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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昌县面向全省选调在编中小学教师100名

更新时间:2015-11-23 10:18:27 浏览次数:208次
区域: 萍乡 > 其他
类别:教师培训
地址:安源区八一东路56号建德宾馆3楼(新华书店左侧20米)
为缓解我县县城部分学校教师严重紧缺现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100名,补充到县城中小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我省各级公办学校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本县教师除外)。详见条件《南昌县2015年面向全省选调在编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二、选调岗位及职位条件
选调岗位见《南昌县2015年面向全省选调在编中小学教师职位表》和《南昌县2015年选调在编教师职位分解表》。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
一般采取现场报名,外地市考生也可通过网上发送资料报名,待领取准考证时再现场确认。
(1)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12月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2)使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可按照报名要求于现场报名时间结束前将所需资料发送至rsk20010@12***。
2、报名要求:
(1)报名前填写《南昌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报名时需提交: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需经当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盖章);③属放宽年龄报名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相关证书。
(3)准备近期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一张粘于报名表右上角);
(4)缴纳考试费50元。
3、领准考证
考生请于12月10日—12月11日(上班时间)前往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领取准考证。网传资料报名的考生带好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现场确认。
(二)考试:
1、采取笔试的方式(不面试),开考比例2:1(达不到开考比例如需调整另行公告)。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见附件4)。
3、试题类型和分值。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三)资格复审(调阅档案),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调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照学历高低、教龄长短确定),未通过复审的缺额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择校:同一岗位涉及2个及以上学校的,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选择学校(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高低、教龄长短确定),因放弃择岗及择岗后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拟调人员名单上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凭政府抄告单为入选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调入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行管理,2006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我县有关规定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并从调入之日起办理社保“五险”。
四、其他
1、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监督电话为: 0791-85712813
2、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3、选调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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